公安部通报打击金融业“黑灰行业”违法犯罪集团措施成效。
公安部通报扫除金融领域“黑灰行业”违法犯罪集团措施成效_中国经济网-国民经济门户网站
央视网消息:12月25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打击金融领域“黑灰行业”违法犯罪群体举措成效,并公布10起典型案例。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令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徐贵军、上海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陈英、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朱家伟出席发布会。f 公安,介绍了相关情况。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国忠主持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令兵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金融领域消费纠纷较为突出,非法中介乱象丛生,借助互联网迅速蔓延,形成完整的黑灰产业链,严重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为从源头上化解金融领域纠纷和风险,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局,在17个省份和主要城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色产业”违法犯罪集团攻坚行动。今年6月至11月。举措启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已组织开展打击团伙近60起,查处金融领域“黑灰”犯罪案件1500余起,捣毁职业犯罪组织200余个,涉案金额近300亿元,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全面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有效保护了金融消费者权益合法权益。一是强调具体清洁和精准查判。围绕借贷领域诈骗存贷信息服务经纪、保险领域违法权力归还理赔、信用卡领域不公平反向收费等重要方向,组织开展多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侦查试点,充分发挥经侦部门金融分析优势,坚决确保集群攻击针对性精准治理。二是聚焦攻坚,做深做细。强化拓展分析,提供跨部委、跨部门、跨区域分析。以攻坚侦查为重点,深化犯罪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深入拓展案件头目和组织上下游相关犯罪分子,加大对实际操作幕后黑手的打击力度,对金融领域“黑灰色产业”活动形成全链条打击格局,铲除金融领域“黑灰色产业”焦点。场地。三、强调执行协调、高效连接性。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行业清算机构的合作,有效整合监管数据、行业数据和警方数据,进一步完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跨部门举报机制,有效推动形成无缝衔接、全面推进行政稽查和犯罪防治的规范执法纠偏工作格局。四是突出执法标准,扎实工作成效。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及时查处解决疑难问题,通过分析典型案件,建立和制定侦查工作标准。实现同类案件统一举证标准,保证案件办理质量,为后续打击犯罪的正规化、制度化消除侦查和诉讼障碍。五是标本兼治,治标致远。针对集群破产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缺陷,共向相关部门下达39份《经济公安调查建议》,非法中介活动范围不断减少,他们将利用制度漏洞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依托“5.15全国公共安全日”等节点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加强宣传防范力度,部分地区金融纠纷举报率明显下降,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显着提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办公室主任徐贵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6月以来,自严厉打击金融业“黑灰产业”违法犯罪集团以来,金融监督检查部门配合公安、经侦等部门查处了多起重大案件,惩处了多名犯罪分子,即揭露了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了金融领域“黑灰产业”的蔓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确保金融活动政治化、民本化。我们积极践行本色,交出看得见的警果。主要成果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由“分头作战”转向“齐心协力、共同管理”,通过更完善的机制促进处决衔接。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管局、工信部公安部制定了刑事案件移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夯实了联合执法的制度基础。双方继续密切工作讨论,确保集群战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11月底,国家金融监管局已向公安机关移交举报线索4500余条,涉案金额超过210亿元。指导鼓励金融机构举报案件1700多起,涉案金额超过170亿元。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地金融监管局与地方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警务合作机制,加强在线索侦查、调查取证、犯罪执法等方面的实质性合作,打压取得积极成效。二是从“正常排查”转向“专项督查”通过监控大数据平台自主建模分析,深挖线索,推动集群战行动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发现金融业“黑色产业”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效率将大幅提升。在“零举报”“零投诉”的条件下,监管部门打通资金链、人才链、信息链,发现转达了多起涉案金额过亿元的严重违法经纪案件线索,推动线索完成;此外,正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有力遏制银行业高度关注的非法贷款经纪人打包商业贷款、车险诈骗等问题。所有部门。三是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行动”,以更加一致的目标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合作组织的管理,通过公开声明等方式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国家金监局在该系统下发布各类风险提示、公开声明、联合提案1100余条。各地网络安全我们将主动与信息化、司法、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共同查处违法广告、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中介机构误导性广告等行为,引导其从源头切断通过非法中介获取客户的渠道。净化道金融生态。针对金融“黑灰行业”定罪量刑难的问题在刑事领域,组织了六场论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律师和大学学者参加,推动对类似案件的打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已与各级公安、检察等机关举行约谈1900余次,开展专项调查400余起,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配合,为严惩非法中介机构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第四个目标是从“流程终端方式”转向“可追溯管理”,以更可靠的措施为稳健发展奠定基础。国家金融监管局、公安部联合发布“黑灰行业典型案例”相关新闻稿在国家金监局官方微信上阅读量超过10万次。国家金监局系统开展线上线下强化正面教育专题教育活动1700余场,通过媒体发表相关报道和采访300余篇。努力及时巩固有益经验,优化调整监管政策,鼓励自查自纠。华烈兵就金融业特点回答记者提问。金融领域“黑与灰”财产犯罪的挑战。他表示,此类犯罪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运营模式产业化。金融领域的“黑灰产业”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包括虚假广告、提供“对抗”教程、统一语音定制、伪造假证、代为交易等。二是员工专业化。这主要是由于保险公司追债中的一些专业律师和专家,体现在他们对征信机构的报告规则了如指掌,在利益驱动下,先后加入“反追讨”队伍等队伍,煽动违法行为,打造职业举报人和代理人。三是犯罪手段隐蔽。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新技术和智能生成工具,使其变得更加危险。识别相关活动极其困难。总体来看,在金融领域,“反复苏联盟”、“职业债”等新业态“黑色产业”正在迅速扩张,侵蚀金融机构合法利益,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为各类违法犯罪滋生滋生土壤。这些都是影响当前金融秩序的行业混乱。随着行业整顿和打击犯罪不断深入,金融领域“黑灰色”违法犯罪活动将进一步隐蔽,犯罪手段将更加复杂多变。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保持常态化打压震慑,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治理,为公安机关高质量打击金融中介机构贡献力量。金融发展。在回答记者询问打击金融领域“黑灰”犯罪的难度以及公安机关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时,华烈兵表示,通过专项打击,发现打击金融领域“黑灰”犯罪的难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这种行为很难确定。金融领域的“黑与灰”活动往往是借助网络技术进行的。产品层层嵌套、识别困难、犯罪手段不断更新、违法行为上下游存在。产业链分工明确,各环节独立。犯罪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犯罪活动十分隐蔽。其次,性质难以确定。 “黑与灰”法律关系金融领域的活动很复杂。长期以来,犯罪分子利用法律“漏洞”,绕过政治界限,利用法律手续来掩盖其非法目的。非法犯罪很难定性。第三,他的信息难以追踪。非法金融中介机构经常利用新媒体平台收集流量,然后点对点进行。利用明智的一对一方法或专属团体,利用机会增加客户支出并增加利润。它们的传播往往在网上增长,这使得从源头有效遏制它们变得越来越困难。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首先,加强对类似事件的调查,明确认定标准。通过全面调研,了解违法经纪活动现状,强化监管责任,推动查处,制定规范明确非法掮客行为,明确犯罪嫌疑人合法移送标准。二是深化技术应用,构筑智能化防线。发挥行业优势,交换非法中介活动相关数据信息,集体了解专业代理等中介活动特征,妥善发现异常特征。三是构建合作体系,强化各主体责任。建立非法中介机构风险预警机制和异常机构名单共享机制,及时向行业发出警示,切断非法中介机构的经营路线,运用行业的力量联合惩戒。第四步,加强公共关系工作,提高公众素养。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并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有利于推动BLIC了解非法中介机构的行为,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维权。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组长朱家伟就“机构维权”案件的特点及防范措施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说,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侦查和周萌萌等人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侦查,发现该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犯罪组织有组织性、专业性。黑帮成员伪装身份,建立多个关联公司,形成联合组织架构,人员分工完善。他们充分利用消费者摆脱债务的愿望,设计复杂的“服务”和契约陷阱,准备诱人的说辞,并拥有高度专业化,线上线下同步洗脑。第二个叫“减债”,其实是骗新还旧。该公司没有实际的经营活动、资质或主张。所描述的项目是虚构的。犯罪分子经常通过假装与相关资产处置公司合作或假装有能力提供“债务减免折扣”或“债务结算”来实施欺诈。事实上,他们维持着骗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以“减债”为名进行诈骗。第三,非常混乱,发展很快。有组织的犯罪团伙通过线下宣传会、线上娱乐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他们影响力大,发展迅速。短短两年时间,我们已经能够单案获取全国28个省份的10000多个客户,金额达到9亿元。按照公安部统一集群打击部署,广东公安机关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灰”违法犯罪活动。该州已侦破多种案件,包括贷款诈骗、诈骗贷款、保险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提取现金、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等。提起诉讼290余起,打掉犯罪组织9余起,涉案金额21亿元,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得到有效保护。公安机关提醒消费者,遇到“免还贷”、“全额还款”、“低价维权”、“失败100%退款”等极具吸引力的促销活动时,消费者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避免相信误导性广告。尤其,您应该拒绝预先支付高额费用。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与相关机构协商、反馈监管部门、司法救济等。徐贵军就金融机构如何防范金融领域“黑灰色资产”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表示,当前,金融领域的“黑灰色产业”借助高科技手段已成为规模化、智能化、产业化的诈骗行为,用传统风险管理模式难以有效识别和应对。解决金融领域“黑灰色产业”,不仅司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执法司法合作和政策综合落实,金融机构也要实施全面风险管理。要求他们牢固树立管理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内控和合规管理,筑牢风险屏障。借此机会,我们再次督促金融机构牢固树立和贯彻正确的企业绩效观,继承和发扬铁账簿、铁算盘、铁规章的“三铁”内控管理原则,不断完善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努力实现领先于市场的风险管理。首先,加强传染源防控。金融机构要规范合作组织管理,加强第三方合作组织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根据客户合理诉求,优化投诉分类处理、差异化评价政策,开通投诉调解渠道s。二是强化科技赋能。金融机构要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黑灰”风险识别能力,构建智能化风险防范和管理体系。三是管理理念的转变。监管部门将继续规范行业经营秩序。金融机构应树立正确的业务观、绩效观、风险观,找准市场定位,优化估值方向,提高自身获客能力,规范员工业务行为,避免核心服务职能外包,切断“黑灰色产业”的盈利渠道。谢谢你!在回答记者关于国家金监局未来将采取哪些监管措施的问题时,徐贵军表示,“黑金融领域“黑色产业”“灰色产业”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信用体系,必须严厉打击。在今年的反集群攻势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金融领域“黑色产业”“灰色产业”的兴起不是短期事件,执法治理工作必须持之以恒、长期有效。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结果是:通过公安系统和监管体系,金融领域“黑灰色产业”的扩张得到抑制,但犯罪手段不断更新、更加隐蔽。2026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坚持防范风险、严格监管、促进高质量的基本方针。市政府将采取多措并举,继续规范市场秩序,努力提高健全严格监管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继续强化执法力度。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贷款经纪人、非法代理人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动执法的高压态势,全力以赴。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部门间业务协作。我们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发挥跨部门执法合力,着力推进金融领域“黑灰色产业”综合治理。三是推动体系完善条款和机制。调查制定违法犯罪活动证据移送标准,进一步提高执法衔接质量和效率。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促进和完善金融法治。谢谢你!上海市国家金融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陈英就上海金融监管办公室线索查处、调查取证、刑事执法等主要工作任务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今年以来,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领导下,上海金融监管局按照“联防联控、迁移监管”的“五个一”运作思路,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开展对金融领域“黑灰色产业”团伙的打击,开展群殴15起,联合查获“黑灰色产业”案件117起,捣毁银行保险领域犯罪组织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0余名,有效遏制金融领域“黑色产业”蔓延,持续清理金融生态系统。完善上海地区打击金融犯罪联动工作机制,出台金融犯罪联合惩戒机制等5个文件,提供调查咨询、案件管理、善后处置等方面的支持,切实推进预防犯罪等12个工作。建立全国首个公检法联治协作办公室,形成部门协作、共同管理的“一盘棋”工作格局。二是构建数字化、智能化防控体系,强调事件全过程风险管理的精准性。通过多维数据比对,可以进行数据库间联合建模,构建金融领域“黑灰品”模型群,提高线索定位准确率,探索集数据识别、信息检测、风险预警、举报举报、案件提交为一体的信息化攻击路线,提高“黑灰品”群体攻击的数字化情报水平。三是传递诸多重要线索,加强对行业“黑色产业”“灰色产业”的积极治理。电子金融领域。统一辖区内案件线索移送模板和证据标准,通过“金融专项检查+侦查机构结合”双线审查线索,召开线索分析审理会200余场,深入犯罪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才链,向公安机关送达近900条重要线索,有效实现金融领域“黑色资产”早发现、早预警、早发现、早消除。四是严厉打击一批典型事件,突出事件预警震慑成效。揭露并联合督办车险分期贷款诈骗、借债合并诈骗贷款、豪华车险保险公司诈骗理赔等重大案件。对于“专业债权”、“专业债务人”等重大复杂案件,案件性质共同探讨金融领域“黑色资产”“灰色资产”典型化、证据规范、刑事认定等27起典型案例,形成了打击、起诉、举报同类案件的“上海典范”。五是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夯实打击金融领域“黑灰色产业”基础。进攻和防守都要彻底。纠正网络金融信息混乱现象,解决金融领域骚扰电话、垃圾短信问题,从根源上治理金融领域“黑色产业”混乱,联合开展清浪浦江电子公司“联动治理”专项行动。引导行业建立“废旧保投新保”信息核查制度,签署保险跨区域协调机制合作备忘录。长三角行业,推动各地联动打击刑事犯罪,防范“非法资产拆解”。我们将在“3月15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宣传”、“5月15日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公共关系日”、“7月8日保险公共关系日”等重点节点开展防范金融领域“黑市产品”公关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努力净化金融市场环境。
(编辑:项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