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温馨提示:选购过年餐具要注意3点

本报讯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春节期间餐具等产品消费的意见,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餐具等食品接触用品时,切记三个关键:明确属性、确认标签、规范使用。同时,“用于与食品接触”、“用于食品包装”等标签也值得关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并非所有容器、包装都适合直接接触食品。常用来盛装、储存和处理食品的物品(如餐具、包装物和厨房用具)属于“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通用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GB4806.1-2016)等强制性标准。购买和使用时,确保产品具有“食品接触用途”的属性所必需的。为避免有害物质转移和影响健康,请勿使用塑料袋、商业容器或其他非食品接触物品来处理食品。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相关产品时,应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或电商平台,并特别关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特别注意下列信息是否清晰、完整:包括产品名称、材料、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声明、制造商和/或经销商名称、生产日期、产品的认证证书,是否显示“用于食品接触”或“用于食品包装”等类似词语,或者是否印有勺子、筷子标志。购买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或硅胶器具或塑料袋时,应特别付费:注意其使用条件(例如,是否可以在微波炉或蒸锅中使用)。避免购买来历不明的产品,特别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消费者在首次使用新购买的餐具等食品相关产品前应彻底清洗,注意产品上标注的温度和使用范围,避免不当使用(如用普通塑料盒包装热油或用钢丝球刮去不粘涂层)。日常使用中定期检查、检查,更换时要小心。如果竹筷、菜板发霉变形,塑料制品老化变色,陶瓷制品损坏,应及时停用或更换。请注意洗洁精的有效期。请勿在高温环境下使用不耐热的容器。加热前使用塑料包装食品时,请务必检查包装上是否标有“可加热”。请勿将釉面餐具(碗、盘、筷子等)长时间放置在直接接触食物的表面上,或让其接触酸性或热食物。购买茶、酒等礼品时,优先选择包装简单的产品,避免过度包装,配合绿色消费。 (鞠文)
(编辑:王慧敏)